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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配策略 ​

这个页签管什么 ​

配置案件流程各环节怎么选经办人:是系统按负荷自动挑,还是固定指定到某个人。仅系统管理员可见。

界面总览 ​

分配策略

图:按流程顺序列出各环节,每行两个选择——选人方式 + 指定人

逐区说明 ​

环节(按流程顺序) ​

顺序就是真实业务顺序,不是编号顺序:

环节谁
客服专员接报案承接
理赔专员(└ 核定 / 初审)理算与初审
⑤ 理赔复核理赔主管
① 业务一签对理算金额的同行评审
② 业务二签理赔主管
③ 财务确认财务专员
④ 付款核准副总 / 公司领导

复核(⑤)在①签之前——①②③④ 是四签编号,⑤ 只是复核的标识符。按编号读会把流程记反。

两个选择 ​

列取值说明
选人方式按负荷(缺省)/ 指定到人按负荷 = 系统挑当前最闲的人
指定人员工只有选「指定到人」时才需要选

怎么做 ​

把某个环节固定给某人 ​

该行「选人方式」改成「指定到人」→ 在「指定人」里选人 → 底部「保存」。

恢复自动分配 ​

改回「按负荷」,指定人自动失效。

规则与限制 ​

  • 保存时校验职务分离:③ 财务确认与 ④ 付款核准不得为同一人,否则保存被拒。
  • 同一批单在办 → 同一理赔专员(2026-10 起,系统固定规则,不在本页配置):新案件所在批单(三井家庭单全家、团体单同一次出行)已有在办且已分配的案件时,理赔专员直接取那件的(多件取最早建案的),对应记录写明「同批单在办案件 WMJ-… 由其担当,本案同派」。那位专员不在岗则照常按负荷;①业务一签仍按负荷另取。优先级:VIP / 需关注(留给主管)> 指定到人 > 同批单 > 按负荷。只看批单、不看报案人。
  • 这里配的是缺省规则;单个案件仍可在案件详情页头「改派」做例外处理。
  • 指定了人之后,该环节的动作只有那个人能做(管理员豁免),前端会提前置灰并说明。
  • 改动写操作日志。

常见问题 ​

Q1 改了策略,已经在办的案件会跟着变吗? 不会。策略只影响之后新分配的环节;在办案件要改用案件详情页头的「改派」。

Q2 保存时提示③④不能同一人? 职务分离硬规则:财务确认与付款核准必须两个人。

Q3 指定到人之后那个人休假了怎么办? 改回「按负荷」,或改指定另一个人;单个案件也可以用「改派」临时绕开。

Q5 团体单一次出事几十个人,都分给同一个人了? 是的,同一次出行默认同一人处理,结论最一致。人手不够时主管在案件页头「改派」分出去。

Q4 「按负荷」是按什么算的? 按当前未办结的任务量挑最闲的人。